通知公告

淮安高铁金陵大酒店开业物资-餐饮玻璃器皿及水晶制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8-01 17:26:04点击:1269

淮安高铁金陵大酒店开业物资-餐饮玻璃器皿及水晶制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高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淮安高铁金陵大酒店开业物资-餐饮玻璃器皿及水晶制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GJG-竞磋-202310;

(二)项目名称:淮安高铁金陵大酒店开业物资-餐饮玻璃器皿及水晶制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28.93万元;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28.93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采购需求:淮安高铁金陵大酒店开业物资-餐饮玻璃器皿及水晶制品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日内全部供货完毕,按采购人要求现场配备到位;

(八)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及验收标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及2022年10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符合即可);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及网页查询截图):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以上所需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且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

三、公告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本磋商公告在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2、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请供应商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91002312@qq.com,并电话告知确认(联系人:芮工,15152379350),如因发送的资料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高铁东站汽车客运站西辅楼江苏华磊建设二楼

3、参与磋商形式:编制一式三份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加电子U盘(U盘需与纸质版本一同密封于响应文件中送达,U盘内容包括纸质版本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版的word版),每份响应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不接受活页装订,未按规定胶装的不予接收。

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高铁东站汽车客运站西辅楼江苏华磊建设二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采用现金信封封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凡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或被发现磋商保证金不符合数额、形式等上述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开标结束,现场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5%现金或10%银行保函。

缴纳期限及退还:(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2)全部交货完成并经采购人签收后,凭有效收据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 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2023年8月8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磋商供应商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信箱,191002312@qq.com )(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截止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磋商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高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广州路99号

联系人:易工   

电话:18762033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东路明发星悦城26-1-102

联系人:陈工/芮工  

电话:15366647999/15152379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