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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高铁汽车客运站西侧一层5间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时间:2022-06-13 00:00:00点击:1189

根据《淮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公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淮安高铁汽车客运站西侧一层商铺已具备招租条件,拟对外公开招租,择优选择承租人。为保证招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概况
(一)地点:具体位于淮安市高铁路东侧、淮安高铁汽车客运站西侧、华磊集团公司一层旁(详细见下图)。


  淮安高铁汽车客运站一层商铺实体图具体图片


(二)招租条件: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机械加工及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三)招租范围:服务类(如租车行等)、物流类(如四通一达、菜鸟驿站等)、日常生活类(如中介、银行、通讯等)、医疗类(如药店、卫生服务等)、轻餐饮类(仅限品牌无厨房免加工快餐店)、购物类(如土特产商品店、百货超市等)、国内国际旅行社、办公类商业等。
(四)租赁期限:最长3年。
二、招租方式、竞租人、招租底价和竞租保证金
(一)招租方式: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在招租底价基础上,公开竞价。
(二)竞租人:本公告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竞租人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具备经营资质。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均可报名参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手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符合招租人提出的招租范围,且现场房屋条件能够满足经营需要。
(三)招租底价:第一年租金底价标准见下表。从第二年开始按不低于5%比例逐年递增(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房号

套内面积(㎡)

月租金评估价(元/㎡/月)

年租金评估价(元)

1

185.76

33.6

74898.43

2

192.71

33.6

77700.67

3

59.86

33.6

24135.55

4

76.75

33.6

30945.60

5

79.95

33.6

32235.84

 

595.03

239916.09

注:1.上述费用不含商铺内照明、空调等用电。每户商铺均安装独立电表,电费由商家预存,由物业公司代收,用电单价为每度0.7元。
2.以上商铺均为毛坯房,无上下水,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行装修且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原结构。
(四)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资格审查合格通知”要求,按时支付“竞租保证金”3000元方可正式参加竞租(低于两家竞租者,无需缴纳)。
2.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予以退还。
3.确定最终承租人后,出租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正式租赁协议,并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为保证承租人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支付“装修保证金”(一个月房租)给出租人;合同终止时,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待出租人验房并承租人结清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将房屋钥匙交还出租人,出租人将装修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人。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开始,本公告自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如7个工作日内无人报名则报名周期自动顺延(不包括节假日)。每个周期内单独统计报名人员进行竞租。
(二)报名地点:淮安市高铁商务区城东路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208室(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材料,并填写《公房招租意向承租登记表》。
2.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公告期满后,将根据报名结果,会同出租人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并发送竞租通知。
(四)竞租时间:具体现场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四、出租人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须提供承诺书)。
(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出租人有权派出代表对承租人的商铺经营进行正常监管;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出租人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承租人必须遵守并及时调整。
(三)承租人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所有增加的装修和物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五、承租人权利、义务
(一)承租人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承租人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协议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租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承租人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保修期满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承租人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档次应不低于现有标准,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及维护由承租人承担。
(四)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不再续租,应原样归还所有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保证出租标的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因老化而更换的设备归出租人无偿所有。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租人参加竞租。
(二)参加竞租者不得少于两名(含两名),竞租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如只有一名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则采取以不低于租金底价的金额签订租赁协议;如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较多,出租人将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三)所有商铺按照现状进行招租,申请承租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单价。
(四)本公告仅为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人提供的资料。意向承租人进入招租竞租现场后,则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竞租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七、报名地点、方式
1.报名地点:淮安市高铁商务区城东路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二楼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联系人:王  馨,联系电话:15751261579
                 易  杰,联系电话:18762033597

 

淮安高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