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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高铁商务区广州路站东路等9个路口 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时间:2021-07-28 00:00:00点击:964

淮安高铁商务区广州路站东路等9个路口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高铁商务区;

(2)工程规模:约328万元;

(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淮安高铁商务区广州路站东路等9个路口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5)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投标人近3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倒推3年)承担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金额在2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项目;(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评标办法:经评审次低评标价法;

6、请报名人于2021年 7 月 28 日至2021年 7 月 30 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16:00(节假日,周末除外)到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二楼208办公室报名,只有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备查。

7、开标时间为:2021年 8 月 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202会议室

8、招标人联系地址: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席桥镇235省道都市庄园内

联系人:黄工  电话:83733628


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