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投融资和财务处组织召开了2021年二季度工程履约担保执行情况会商会议,投融资和财务处负责人及各处、各子公司负责履约担保工作经办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财务处处长潘久文带领大家再次学习了《关于建立工程履约担保执行情况会商机制的通知》(淮高新发【2020】36号)文件内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业务环节在工程履约担保执行工作上的职责,并对现有存量保函逐条进行分析排查,对保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明确逾期保函分类处理原则、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
最后潘久文处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工程履约保证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二是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切实督促施工单位抓紧落实履约责任;三是各处室务必保持紧密沟通且定期召开履约担保责任执行情况会商会议的必要性。会议还对下季度会商工作会议内容进行了讨论部署。